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1)(1)投标人有效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2)投标产品有效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1、最高限价:3,910,000.00元(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质疑电话。监督投诉机构:都江堰市财政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