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3)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格:1.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2)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备案凭证(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截图 。(3)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方式:凡申领文件者,在应先在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 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
(2)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备案凭证(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截图)。
(3)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三)凡申领文件者,在应先在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 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递交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按照前款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在指定位置上传,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序号(1)-(X)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网上申请领取(不提供纸质发票)。注意:每次购买文件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三)投标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通用技术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二)开标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通用技术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