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两次打砸医院护士站设备,造成经济损失2.6万余元。事后,女子主动报警自首并赔钱获谅解。近日,记者从
判决书信息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刘某之子入住西安某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期间因其子对头孢产生过敏反应并进行抢救,后因为其子拔取留置针,协商过敏问题等未果,刘某对该院护士站部分医疗器械进行砸毁。
因临近元旦,该院当日与刘某约定2024年1月2日处理此事。2024年1月2日,刘某前往该院商议处理此事因无人配合,刘某遂将该院住院部七楼护士站联想牌液晶显示器、智慧护理大屏、移动护理PDA等设备砸毁。
2025年6月16日,经价格认定,被毁坏物品于2024年1月2日的损失价格为26685元。案发后,刘某向西安某医院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另外,刘某在案发当日主动报警并在案发现场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