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2024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颖辉女士、独立董事王亚卡先生及董事刘学涛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张颖辉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历次会议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 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6、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审查,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多方意见,以求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